针康系关于实行学生工作首问负责制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6-23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规范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方面实行“学生工作首问制”。特规定如下:    

1.学生工作首问制的内容    

学生工作首问负责制是指:全系教师、学生工作人员最先接受学生咨询或联系有关事宜的部门或个人为首问负责的部门或个人,并负责处理、引荐或联系相关部门或个人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首问负责范围:包括学生日常工作、专项工作、特殊学生问题、学生投诉等。    

首问负责的形式:包括接听电话、网上咨询、面谈、接待来访等。    

首问负责的责任:包括热情接待学生,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    

2.认真实施学生工作首问制的方案    

①一旦有学生因事咨询或联系,首问责任人要认真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进行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学生交待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指引学生到相应的职能部门。要坚决杜绝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的作法,对待来访学生,要按规定引导到指定的部门处理,不能激化矛盾或置之不理。    

②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主办人交待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③系里将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做好记录,并作为相关人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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